香港都會大學貸款

學生事務處 學生資助 香港都會大學「學費資助計劃」 香港都會大學貸款

香港都會大學貸款計劃是由政府資助,學生可選擇於開學一年後或畢業後償還貸款,無需繳交利息。

2024年夏學期申請日期為:

第一輪申請:2024年3月25日 至 4月15日
第二輪申請:2024年4月16日 至 5月13日

  1. 申請人須有意報讀本校兼讀制(遙距)可累積學分的科目。
  2. 申請人須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居留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面應載有英文字母"A"字),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或以上。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資助類別還款期(免息分期)每年註(1)最多獲資助的學分總額最高貸款總額註(2)
「畢業償還」貸款

畢業後註(3)開始償還

  • 4年內分16期攤還
40(5學分制課程)/ 30(3學分制課程)港幣$100,000
「一年後償還」貸款

開學1年後開始償還

  • 1年內分4期攤還

註(1) 「每年」指以第一次接受資助時間起計算。

註(2) 學生於任何時候可獲得的「畢業償還」貸款總額(未完全償還者)不應超過港幣$100,000。否則,學生將獲發「一年後償還」貸款。

註(3) 學生若符合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作到期還款論,以最早者為準:

a. 獲頒授香港都會大學學歷(證書、文憑、高級文憑、學位等)﹔
b. 修畢一百六十學分(5學分制課程)/一百二十學分(3學分制課程)﹔
c. 第一期貸款發出滿六年﹔
d. 獲助學金或貸款資助的科目中有三科不合格(包括缺席考試)或退修﹔
e. 取得助學金或貸款後連續停學超過兩個學期。

註(4) 接受貸款時須繳交一次性的行政費(即貸款額的0.5%)。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評審標準

  1. 申請人每月收入不多於港幣$60,000。
  2.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並不一定獲頒予貸款。
  3. 所有申請將由香港都會大學學生獎助委員會進行評審,資助類別及成功申請人數乃取決於申請人的經濟環境、該學期可動用的金額及委員會考慮的其他因素。
  4. 在校方要求下,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如最近3個月的入息證明)。

結果公布

  • 第一輪及第二輪申請結果將分別於2024年4月尾及5月中旬公布。

  1. 申請人需登入學生平台 "MyHKMU"(http://www.hkmu.edu.hk/myhkmu)經網上遞交申請;
    新生請通過網上平台(http://www.hkmu.edu.hk/mu-loansc)遞交申請。申請人亦可參閱相關用戶指南以遞交網上申請。
  2. 填寫網上申請表格前請細閱「香港都會大學學費資助計劃」申請指引 [SFA (2023/24) Guide-c]
  3. 申請人需辦理及完成二〇二四年夏季學期的網上選科申請(查閱本學期開辦的科目)。有關選科申請之查詢,請與教務處入學及註冊組(遥距课程及授课式研究生课程)聯絡。
  4. 第一輪申請人可獲「畢業償還」貸款或「一年後償還」貸款,該筆貸款將直接發放予香港都會大學,申請人無需自行繳付學費以保留學額(但由大學安排相關學科的組別)。第二輪申請人(只獲發放「一年後償還」貸款)須先繳付學費,成功申請後可獲發還已繳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