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組織常見問題

校友 香港都會大學校友會 關於校友組織 校友組織常見問題

如欲在本港成立校友組織,藉以凝聚在港的非本地校友,可按程序及指引提交申請。有意在香港以外地區成立校友組織者,請先與發展及校友事務處聯絡。

不可,校友組織的幹事須由校友擔任。

關聯會員暫無須繳交會費,且不會獲發任何形式的會員證。

校友組織財政獨立,自負盈虧,大學並不會提供財政資助。

成為關聯會員後,校友組織可在不違反校友組織政策及指引下舉辦活動而無須事先得到校友會的批准。

若校友組織有重大變更如幹事會架構及人事變動、修改會章等,須於完成後一個月內通知校友會及透過校友會通知大學,並提交相關文件副本,此外須向相關註冊或登記機構更新紀錄(如適用)。如會章的修改違反或可能違反校友會章程或校友組織政策及指引,校友組織須事先取得校友會董事會批准。

如舉辦籌款活動,校友組織須遵從相關註冊或登記的條例及指引並負上有關責任。各組織必須在舉辦籌款活動前,先向校友會申請,並取得校友會董事會批准。

原有校友組織

不會,原有校友組織須在限期前提交相關申請 (詳情請按此),否則本校將不承認其校友組織地位。

需要,香港都會大學不會承認使用大學舊稱或舊形象標誌的校友組織。

現時僅本地校友組織可成為關聯會員,如有查詢,請聯絡發展及校友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