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会大学贷款

学生事务处 学生资助 香港都会大学「学费资助计划」 香港都会大学贷款

香港都会大学贷款计划是由政府资助,学生可选择于开学一年后或毕业后偿还贷款,无需缴交利息。

2024年夏季学期申请日期为:
第一轮申请:2024年3月25日 至 4月15日
第二轮申请:2024年4月16日 至 5月13日

  1. 申请人须有意报读本校兼读制(遥距)可累积学分的科目。
  2. 申请人须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居留权(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面应载有英文字母"A"字),或在课程开始前申请人或其家庭已连续在香港居住满三年或以上。这并不包括持有香港学生签证的留学生。

资助类别还款期(免息分期)每年注(1)最多获资助的学分总额最高贷款总额注(2)
「毕业偿还」贷款

毕业后注(3)开始偿还

  • 4年内分16期摊还
40(5学分制课程)/ 30(3学分制课程)港币$100,000
「一年后偿还」贷款

开学1年后开始偿还

  • 1年内分4期摊还

注(1) 「每年」指以第一次接受资助时间起计算。 

注(2) 学生于任何时候可获得的「毕业偿还」贷款总额(未完全偿还者)不应超过港币$100,000。否则,学生将获发「一年后偿还」贷款。

注(3) 学生若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作到期还款论,以最早者为准:

a. 获颁授香港都会大学学历(证书、文凭、高级文凭、学位等)﹔
b. 修毕一百六十学分(5学分制课程)/一百二十学分(3学分制课程)﹔
c. 第一期贷款发出满六年﹔
d. 获助学金或贷款资助的科目中有三科不合格(包括缺席考试)或退修﹔
e. 取得助学金或贷款后连续停学超过两个学期。

注(4) 接受贷款时须缴交一次性的行政费(即贷款额的0.5%)。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评审标准

  1. 申请人每月收入不多于港币$60,000。
  2.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并不一定获颁予贷款。
  3. 所有申请将由香港都会大学学生奖助委员会进行评审,资助类别及成功申请人数乃取决于申请人的经济环境、该学期可动用的金额及委员会考虑的其他因素。
  4. 在校方要求下,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如最近3个月的入息证明)。

结果公布

  • 第一轮及第二轮申请结果将分别于2024年4月尾及5月中旬公布。

  1. 申请人需登入学生平台 "MyHKMU"(http://www.hkmu.edu.hk/myhkmu)经网上递交申请;
    新生请通过网上平台(http://www.hkmu.edu.hk/mu-loansc)递交申请。申请人亦可参阅相关用户指南以递交网上申请。
  2. 填写网上申请表格前请细阅「香港都会大学学费资助计划」申请指引 [SFA (2023/24) Guide-c]
  3. 申请人需办理及完成二〇二四年夏季学期的网上选科申请(查阅本学期开办的科目)。有关选科申请之查询,请与教务处入学及注册组(遥距课程及授课式研究生课程)联络。
  4. 第一轮申请人可获「毕业偿还」贷款或「一年后偿还」贷款,该笔贷款将直接发放予香港都会大学,申请人无需自行缴付学费以保留学额(但由大学安排相关学科的组别)。第二轮申请人(只获发放「一年后偿还」贷款)须先缴付学费,成功申请后可获发还已缴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