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素保证机制

教务处 大学学术质素保证 质素保证机制

质素保证 机制

质素保证制度旨在确保大学持续开办优质的课程和学科,以及维持和提升教与学的质素。内部和外部审查的结合对于计划、实施、监控、评估和改进的质量循环至关重要,这有助于持续改进当前的做法。

  • 委员会

大学的最高学术团体是教务会,负责讨论和核准学术政策和规例。新课程和学科必须经教务会核准。教务会透过委员会制度处理教务。为了质素保证的目的,教务会依赖下列委员会或小组及校外顾问进行初步甄选并提出建议。

(i)  课程检讨及评审委员会审查学院就新课程提交的课程建议书或定期按照教务会制定的时间表覆审现有课程。专业及持续教育委员会获授权监督所有不计学分课程和学科的运作,委员会需要每年向教务会和管理委员会提交报告。

(ii) 校内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科建议书及学科报告,向教务会提出建议开办及续办学科。

  • 学院学务会议

与大学层面的教务会相似,各学院都有学院学务会议,负责处理学术事宜。学院学务会议获教务会授权审议和批准与学科相关的事项。

  • 反馈机制
  • 在机构和课程层面
  • 学术顾问小组的回馈意见

各个学衔颁授课程都设有一个学术顾问小组。其成员包括来自学术界及/或商界的校外人士。学术顾问小组向学院、部门和课程发展小组就构建课程提供意见,及对新课程提案或现有课程的覆审文件提供初步意见。

  • 校外课程评审员的回馈意见

校外课程评审员获委任进行指定的评审工作,他们是相关学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就课程的本地适切性和适当性、课程结构的合适性,以及毕业生的预期水平等范畴提出评论,并向校外课程评审员会提供见。

  • 课程检讨及评审委员会的回馈意见

课程检讨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各学院(除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外),教务处以及一名教务会代表。委员会由副校长 (学术)担任主席,此委员会主责是从大学角度审阅新学衔颁授学位课程,处理的事宜包括参与该课程的学院、学系和课程发展小组的支持能力,课程是否适合大学环境,及课程如何与香港其他院校所提供的同类课程相比拟。

  • 毕业生和雇主的回馈意见

每年大学会进行毕业生调查,以收集毕业生的反馈。在每五、六年个别课程进行覆审时,大学向该等课程的所有毕业生进行另一个毕业生调查。毕业生的雇主亦会获邀评价毕业生有否达致其课程学习的成果。收集的反馈和课程发展小组的意见会在课程覆审时汇报。

  • 在学科层面
  • 校外考试委员 / 校外学科评审员的回馈意见

校外考试委员负责审视在同一个学术领域或专修之下的一组学科。他们须审查个别学科已评改的试卷样本,就学生表现、成绩评核及/或试卷评改的水平,学科评核安排是否合适及学习成果提供意见。作为学科专长,校外考试委员须就学科宏观发展提供意见。

如学系或学科发展小组内并无合适的专业知识,大学会委任校外学科评审员,负责评审新的遥距学习学科。

  • 学科评估调查结果学生的回馈意见

学科评估调查在每个学期结束时进行。该调查提供了学生对课程不同方面的总体满意度的快照,从学科内容、材料、教学、讲师、导师至学科评核和学习资源。每次学科的评估结束后,学院会收到评估结果。学科报告需包含有关结果及负责该学科教学人员的意见。

 
  • 课堂视学和师生咨询委员会

在学期中,负责该学科的教学人员应该安排定期的课堂视学,以监督个别教职员工的教学活动。有关结果将提供给学院及师生咨询委员会上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改善学科在下一次开办的情况。学院如发现任何与学术水平有关的问题应记录在年度学院报告内,并向校内评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