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交作業

授課式研究生 考試及評核 呈交作業

評核方法

大學的科目成績評核方法主要分兩方面:平時作業和考試。

評核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其中一項或多項組合:

作業﹝形式以文章、簡短的文字、多項選擇題等作答〉、小測、測驗、專案研究、實驗室課堂、實習課、出席率、必修日間課堂、考試及其他形式。科目評核的詳情將由學科主任/學科老師提供給你,或詳列於有關的學習教材或學科指南。

成績評級標準

每個科目均個別設有一個由本校任命的成績評核委員會,負責評定該科的成績,再由教學學院審核通過。

倘若你所修讀的科目設有期終考試,學生的科目總分是以平時作業總分及考試總分兩者一同計算出來的。成績級別主要取決於科目總分,但學生必須同時在考試總分及平時作業總分均取得大學設定的最低成績要求,才可取得及格的成績級別。要獲頒某個成績級別,學生所取得的成績必須符合成績評核委員會所釐定的該級別的最低成績要求。

成績等級
標準
等級點
A
優異
4.0
A-
優異
3.7
B+
優良
3.3
B
優良
3.0
B-
良好
2.7
C+
尚可
2.3
C
及格
2.0
不及格-重考
不及格-重考
不及格
不及格
0.0
及格 (僅適用於指定科目)
成績達標
不適用

呈交作業

功課必須於有關學科主任或科目老師規定的限期內繳交。除非特別指明,學生必須使用網上學習系統遞交所有作業。

如你遲交功課,學科老師可酌情考慮是否接受有關功課,並視乎情況而決定是否扣分。

學術誠信

大學期望每位學生時刻堅守學術誠信,這是有效學習及優良學術成就的必要條件。所有供評分用的作業均應獨自完成,不能與其他人一同撰寫。學生不能以別人的功課,無論是全份或只是其中一部分,當作自己的作業呈交。

同樣地,我們雖然鼓勵學生在作業中寫明或引用前人研究過的課題,以顯示他們閱讀的成果;可是,抄襲書籍或文獻中的段落而不註明出處,均屬剽竊,這是不可接受的。故意從出版刊物或其他來源抄錄而當為自己的作品含有欺騙成分。欺騙或企圖欺騙是嚴重的過失,本校可進行處罰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成績評核規例」中關於作業評核和考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