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

護理及健康學院 科目與課程 護理學及健康學 副學位課程(護理學/健康學) 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 課程內容

課程內容

修讀科目

修讀本課程的學員,必須完成下列科目,合共90學分。

— NURS N101C 基礎生命科學 (10)

— NURS N104C 精神健康 (5)

— NURS N114C 治療性精神護理學(一) (10)

— NURS N202C 行為科學(護士科目) (10)

— NURS N208C 健康促進 (5)

— NURS N214C 治療性精神護理學(二) (10)

— NURS N223C 臨床實習(精神健康) (30)

— NURS N300C 專業護理透視 (10)

註:

  1. 科目編號以“1”起首的,為基礎程度科目。
  2. 科目編號以“2”起首的,為中級程度科目。
  3. 科目編號以“3”起首的,為高級程度科目。
  4. 學分值列於科目名稱後面的括號之內。
  5. 香港護士管理局規定,所有欲獲取註冊護士(精神科)執業資格的護理學高級文憑學員,其輔學服務出席率必須達80%,以及他們必須於三年半內完成整個課程。

修讀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