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循途徑一) - 課程內容

護理及健康學院 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循途徑一) - 課程簡介 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循途徑一) - 課程內容

修讀科目

修讀本課程的學員,必須完成下列科目,合共85學分。

註:

    1. 科目編號以“1”起首的,為基礎程度科目。
    2. 科目編號以“2”起首的,為中級程度科目。
    3. 科目編號以“3”起首的,為高級程度科目。
    4. 學分值列於科目名稱後面的括號之內。
    5. 香港護士管理局規定,所有欲獲取註冊護士(精神科)執業資格的護理學高級文憑學員,其輔學服務出席率必須達80%,以及他們必須於三年半內完成整個課程。

修讀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