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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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服务

馆际互借服务是为帮助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的读者向本地及海外机构借阅或复印本馆未能提供的图书及文章。香港都会大学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修读大学研究生课程及專題研究课程的学生,都可使用这项服务取得相关资料作为学习,学术研究及教学等用途。

有关馆际互借服务


1.  我可以使用馆际互借服务吗?

馆际互借服务只供香港都会大学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兼职教职员除外)、修读大学研生院课程及专题研究课程的学生使用(请参阅合资格专题研究课程一览表)。


2.  我可以取得那些资料?

馆际互借服务可为读者借阅或复印本馆未能提供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是图书、期刊文章及会议记录。至于参考资料、善本及期刊一般是不能借阅的。


3.  我需要支付馆际互借服务的费用吗?

用户类别本地图书馆海外图书馆
(复印文章/外借书籍)
数量
全职教务人员/同等职级行政人员
 
复印/电子本文章:免费
 
免费20
 
外借书籍:免费
 
大学研究生课程学生
 
复印/电子本文章:每页HK$0.5
 
按来源图书馆收费而定8
 
外借书籍:免费
 
大学专题研究课程的学生
(请参阅合资格专题研究课程一览表)
 
复印/电子本文章:每页HK$0.5
 
按来源图书馆收费而定5
 
外借书籍:免费
 
** 收费会随着来源图书馆而有所分别。该图书馆有权更改及厘订服务收费,用户可先向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查询再提出申请。
*** 提供的资料格式以来源图书馆而定。
 
4.  如何提交申请?
  1. 请先到电子图书馆寻找需要资料,以确保它们并不包括在图书馆馆藏之内。
  2. 键入用户号码及密码,登入「馆际互借服务」系统。
  3. 填妥申请表格(有* 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资料)
  4. 按「发送申请」键。
5.  如何查询申请的进度?
  1. 键入用户号码及密码,登入你的「读者记录」。
  2. 按「预约」栏,你便可查看你的申请情况及进度。
申请情况及进度
进度说明
ILL. 已收到馆际互借申请
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已收到你的申请。
ILL. 已送出馆际互借申请
你的申请已发给本港或海外图书馆处理。
ILL. 馆际互借资料转送中
来源图书馆已寄出所需资料。
ILL. 馆际互借资料已送达 – 领取通知书将经电邮寄出
所需资料已送达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读者收到领取通知书后可于图书馆流通服务台领取所需资料。
ILL. 馆际互借电子资料已送达并处理中
电子资料已送达香港都会大学图书馆。
ILL. 馆际互借资料可供下载
资料已准备可供下载,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资料。
     iii 按「借阅清单」栏,你便可查看你的借阅情况及进度。
 

6. 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取得资料?
所需时间完全视乎来源图书馆而定。一般情况需要 9.5 个工作天才取得资料,若资料需要到海外寻找则所需时间更长。

7. 我会收到通知吗?
大学教职员:复印资料会连同「领取声明书」经由校内邮递服务传达给你。你只需在声明书上签名并交回图书馆便可。书籍/电子本资料方面,图书馆亦会以电子邮件通知你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借阅所需的书籍或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电子本资料。

于大学远距办公室(即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及NEO)工作的教职员可申请安排校园设施管理处递送馆际互借资料,请阅览香港都会大学远距办公室职员借阅服务 – 递送馆际互借资料了解详情。

学生方面: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你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领取/借阅资料或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电子本资料。

如图书馆藏有你所申请的资料,或本地及海外机构未能提供所需资料,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你的申请不被接纳。
 

8. 借用资料需要归还吗?可否续借该资料?

所借用的书籍必须于到期日或之前交还到图书馆流通服务台。否则,你可能需要缴交逾期罚款。若外借用图书馆发出提早还书的通知书,用户则须要按照新的还书日期交还书籍。
准时还书有助图书馆与其他图书馆保持良好的联系。
 

续借书籍须取得来源图书馆的同意。请于还书日期前三天登入你的读者记录申请续借或发电邮到 libill@hkmu.edu.hk 联络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安排书籍续借。

所有复印资料均不须交还。

9.  如何报失或报告损坏的所借用资料?

用户须要透过电话 (2768 6782) 或电邮 (libill@hkmu.edu.hk) 向图书馆报失或报告损坏的所借用资料。图书馆收到你报失或报告损坏的通知后,你将要缴付来源图书馆提出的补购费及手续费等款项。
 

10.  如何下载电子本资料?

所有期刊文章提供的资料格式以来源图书馆而定。如电子本资料可供下载,图书馆会发出通知书到你的大学电子邮箱通知你登入你的读者记录下载资料。你可于收到通知书起14日内到你的读者记录下载资料,下载上限为5次。


11.  版权及其他

所有馆际互借服务的申请均按照香港的版权条例而审核,图书馆保留拒绝一切不符合香港都会大学馆际互借服务政策的申请的权利。
经馆际互借服务取得的资料不能直接存放于图书馆的「指定参考资料」。


12.  联络

欢迎到图书馆联络负责馆际互借服务的职员,或

致电:2768-6782
电邮:libill@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