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證書 (CED1/CE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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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料 (新生適用)

課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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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證書 (CED1/CE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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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證書 — CED1 

課程要求

本證書專為已取得本港認可教師資格但非主修語文科的在職教師而設計,旨在幫助他們能取得相關的師資培訓資歷。

課程指定入學條件

  1. 持有本地院校頒發的學位教師教育文憑(或證書)╱教育學士或等同學歷;及

  2. 受聘於香港的中學或小學任教英國語文或中國語文,每星期或循環周至少五節。#

# 申請人須徵得任教學校的校長同意,讓大學教員進入課堂觀課。(申請表格應連同已填妥的校長同意信函一併繳交)

修讀本課程的學生,必須在選定的專科內完成指定的20學分,詳情如下。

Secondary English Strand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E363Teaching English in Secondary Schools10Higher
EDU E865*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Professional Skills10Postgraduate
中學中文專科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E362C中學教學:中文10高級
EDU E862C*專業技巧:中國語文教學10深造
Primary English Strand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E332Primary School Teaching: English10Higher
EDU E865*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Professional Skills10Postgraduate
小學中文專科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學分程度
EDU E331C小學教學:中文10高級
EDU E841C*專業技巧:小學教學10深造
 

資格認可

  • 成功完成教育證書的學員將獲認可為取得本校主修相關教學科目的學位教師教育文憑等同資歷。
  • 教育證書的四個語文專科均為教育局認可的相關主修師資培訓。

教育證書 — CED2

本大學的學生或畢業生若在修讀其他課程時已完成CED1所選專科內的其中一科,可獲安排修讀另一科目以完成有關課程。報讀時,擬修讀課程編號為CED2。報名前請先向教育及語文學院查詢詳請。


查詢

查詢課程內容,請聯絡:

Tel: 2768 5811
Email: el_adm@hkmu.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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