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

教育及語文學院 科目與課程 遙距學習課程 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

課程資料 (新生適用)

課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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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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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本課程專為持有幼兒教育文憑或證書的幼兒教育工作者而設,旨在提升他們對學前特殊教育工作的了解及幫助他們掌握相關的專業技巧,使畢業生能有效地在幼兒特殊教育中心或推行融合教育的幼稚園為幼兒提供適切的照顧和教育服務。 本校幼兒教育高級文憑(特殊教育)的畢業生只需完成相關的35學分,便可取得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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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課程指定入學條件:
  • 持有幼兒教育文憑/證書或等同學歷。
  • 所有申請者必須通過入學面試。

教學語言

本課程的所有學科均以中文為教學語言。

修讀本課程的學生,必須修畢至少60學分。詳情如下:

(a) 修畢以下必修科目,取得45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 學分 程度
EDU E270C 幼兒學與教的心理學 5 中級
EDU E281C 早期評估與介入 10 中級
EDU E282C 教導有讀寫障礙傾向的學前幼兒 5 中級
EDU E372C 幼兒融合教育 5 高級
幼兒教育工作者專業與發展 10 高級
EDU E385C 支援自閉症幼兒 5 高級
EDU E386C 語言遲緩與訓練 5 高級
* 本科包括教學實習評核和指導。學員須已註冊為教育學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課程的學員。同時,修讀本科的學員必須已修畢所修讀的幼兒教育學士學位課程中至少30學分,方可報讀本科。
(b) 選修以下科目,取得15學分:

科目編號 (請按科目編號, 閱覽科目簡介)

科目名稱 學分 程度
EDU E220C 教育與社會 5 中級
EDU E271C 幼兒課程學 10 中級
EDU E275C 幼兒教育:語文 5 中級
EDU E276C 幼兒教育:視覺藝術 5 中級
EDU E277C 幼兒教育:音樂與律動 5 中級
EDU E278C 幼兒教育:早期數學、科學與科技 5 中級
EDU E373C 教育管理:理論與實務 10 高級
資格認可 ‧本學士課程已為教育局認可。完成課程後達到教育局對新入職幼稚園校長的學歷要求。 ‧ 學士課程亦為社會福利署認可專為特殊幼兒工作員而設的培訓課程。

查詢

查詢課程內容,請聯絡:

電話: 2768 5817 電郵: el_ece@hkmu.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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