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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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修业

如欲延期修业,你须于校历表指定的延期修业学期指定限期前经延期修业/退修功能递交申请,并须提交充足相关证明文件。

大学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并附有适当书面文件支持,方会考虑延期修业申请。 大学可接纳学生以下列理由申请延期修业:   

  • 生病或患急症。
    • 如学生以健康理由提出申请,医生证明书必须包含疾病性质、以及不适合修读课程的情况及受影响的时期。申请延期修业的学期应以受影响时期为参考。你可下载及使用医生建议书范本
  • 家庭出现严重问题,或特别情况。

学生无须为以下情况申请延期修业:

  • 你须于一般修业期后(N)及最长修业期内(N+2)继续修业。例如须重读不合格科目或修读尚未完成的科目,你只须于相关申请时段递交增修科目申请。
  • 你因特殊情况导致部份科目迟交功课,而相关情况并非令你于学期剩余时间未能继续修业。你应咨询教师以作考虑。
  • 你因特殊情况导致缺席考试,而相关情况并非令你于学期剩余时间未能继续修业。如相关情况符合「延期考试」所接纳的情况,你可向教务处考试及评核组递交申请。

若你已申请延期修业,在未收到大学正式批准通知前,你应继续学业、出席课堂及参与评核。大学会酌情批准有关申请。延期修业的申请一经批准,将适用于该学期或学年已注册的所有科目。在一般情况下,延期修业时限最长为一年。

最长修业期 (N+2)包括延期修业之学期。学生必须在该课程的最长修业限期内完成所有毕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