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考试或重考

本科生及副学位 考试及评核 延期考试或重考

延期考试

考生在未经学院批准的情况下缺席考试,将不获另一次考试机会。

在未可预料的情况下,倘若因重病放病假而缺考,你或你的代理人须于有关科目考试日后七天内向教务处考试及评核组递交已填妥的E-DA表格「延期考试申请表」及有关医生证明书,以办理延期考试的申请。逾期递交或未附有足够证明文件的申请,恕不受理。学生须提供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所签发的医生证明书,以及所给予的病假必须涵盖科目考试当天,方为有效。若以考试前已知的严重健康理由申请延期考试,该申请应于考试日最少七天前提出。

逾期递交或未附有足够证明文件的申请,恕不受理

如你在有关科目的平时作业总分中已取得及格成绩,及已完成所有规定或出席率要求,而缺席考试的原因亦获学院接纳,大学或可给予你一次补考机会。

本校不会考虑平时作业总分未达31 分或以上的学生提出的延期考试

如延期考试的申请获批,大学会安排你于该科的下一个考期,或于一年内重考。若学生在补考中缺席,将不获另行重考,而其科目成绩将被自动评为「不及格」。校方一般不会接受延期重考的申请。

已申请退修课程的学生,将不得或不符合资格参加延期科目的考试。

重考

在考试中仅以很少分数差距而未能及格的学生,经成绩评核委员会酌情决定后,或会获给予一次重考机会。有关学生将获安排在该科目下一个考试期重考。重考一般会在该科目的下一开办学期之期终考试进行。若该科目不会在下一学年开办,大学仍会安排学生在现时修读学期后的一年内重考。

重考学生需要缴交港币二佰二十元(按每科目计算)的重考费用。于重考限期前已退修的学生将不获重考资格。

学生重考仍未能取得及格成绩,将须重读有关科目(如有该科),以获取相关学分。在某些情况下,大学可能需要学生以兼读模式修读该科,或修读另一科以作代替。

特殊情况

如你于考试当天,或在考试日前三周内,因特别情况而影响了你的考试表现,可于有关科目考试后七天内将已填妥的E-SE 表格「向成绩评核委员会提交有关考试之特殊情况资料」,经教务处考试及评核组,向有关成绩评核委员会呈报。逾期递交恕不受理

有关详情,请参阅在申请表上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