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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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碩士 /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幼兒教育)/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深造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1.3

 

學位銜接資格規例》適用於以下深造課程轉換至教育碩士/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幼兒教育)/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學位

深造證書

  • 成人教育深造證書
  • 中國語文教育深造證書
  • 戲劇教育深造證書
  • 教育管理深造證書
  • 兒童發展深造證書
  • 課程與評估深造證書
  • 語言與學習深造證書
  • 現代英語及語言學習深造證書
  • 英語外語教學深造證書
  • 教學英文學科研究深造證書
  • 教學中文學科研究深造證書
  • 通識教育教學深造證書
  • 通識研究深造證書

深造文憑

  • 通識研究深造文憑
  • 通識研究(學科知識與教學)
 
2. 入學條件
途徑一

2.1

攻讀教育碩士/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幼兒教育)/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課程(途徑一)者,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1

持有認可的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

  一般亦應具備:
 

2.1.2

認可的教師資格;及

 

2.1.3

至少兩年的教學或培訓經驗。

途徑二

2.2

攻讀教育碩士/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課程(途徑二)者,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2.1

持有認可的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及

  2.2.2

持有教育局認可的深造程度學位教師(中文/英文)學科知識的學歷;

  一般亦應具備:
 

2.2.3

認可的教師資格;及

 

2.2.4

至少兩年的教學或培訓經驗。

 
3. 教育碩士課程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教育碩士學位: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途徑一
 

3.1.4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途徑二
 

3.1.5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4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教育碩士課程,學生必須:

  途徑一
 

3.2.1

選修表一所列科目,取得60學分。

  途徑二
 

3.2.2

選修表一所列科目,取得40學分如下:

   
3.2.2.1

持有認可的深造程度學位教師(英文學科知識)資格的學生,可從M, CLE, ELE或CST類別科目選修 40學分。

3.2.2.2 持有認可的深造程度學位教師(中文學科知識)資格的學生,可從M, CLE, ELE或EST類別科目選修 40學分。
 
4. 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課程

4.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學位:

 

4.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4.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4.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途徑一
 

4.1.4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途徑二
 

4.1.5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40學分。

4.2

按大學規定,修讀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課程,學生必須修畢表一的下列科目:

 

途徑一
EDU E808C ;及
CHIN E811C
/ CHIN E811CF ;及
EDU E817C (或在二○○三年四月學期前修讀 EDU E817)

 

途徑二
EDU E808C ;及
EDU E817C (或在二○○三年四月學期前修讀 EDU E817)

   
5. 教育碩士(幼兒教育)課程

5.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教育碩士(幼兒教育)學位:

 

5.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5.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5.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5.1.4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5.2

按大學規定,修讀教育碩士(幼兒教育)課程,學生必須修畢表一的下列科目:

 

5.2.1

EDU E805C 或 EDU E815 / EDU E825 ;及

 

5.2.2

EDU E813C 或 EDU E823 ;及

 

5.2.3

EDU E882CF

 
6. 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課程

6.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學位:

 

6.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6.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6.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途徑一
 

6.1.4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途徑二
 

6.1.5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40學分。

6.2

按大學規定,修讀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課程,學生必須修畢表一的下列科目:

 

途徑一
EDU E809
/ EDU E819 ; 及
ENGL E810
/ ENGL E810F; 及
EDU E817
/ EDU E846EDU E891 / EDU E801

  途徑二
EDU E809
/ EDU E819 ; 及
EDU E817 / EDU E846 或
EDU E891 / EDU E801
7. 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課程
7.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學位:
  7.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7.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7.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途徑一
 

7.1.4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途徑二
 

7.1.5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40學分。
7.2 按大學規定,修讀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課程,學生必須修畢表一的下列科目
  7.2.1

途徑一
EDU E881C ;及
ENGL E810 / ENGL E810F 或 CHIN E811C / CHIN E811CF;及
選修表一內任何一科。

  7.2.2 途徑二
EDU E881C ;及
選修表一內任何一科,但持有認可「深造程度學位教師(英文學科知識)」學歷的人士,不得選修 ENGL E810 / ENGL E810F,而持有認可「深造程度學位教師(中文學科知識)」學歷的人士,不得選讀 CHIN E811C / CHIN E811CF。
8. 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課程
8.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學位:
  8.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8.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8.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8.1.4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8.2 按大學規定,修讀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課程,學生必須
  8.2.1 修畢表一 EDU E880,取得20學分;及
  8.2.2 修畢表一 EDU E817/EDU E817C ,或 EDU E846 取得20學分;及
  8.2.3 選修表一內其他科目(CHIN E811C 及 ENGL E810 除外),取得20學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教育碩士/教育碩士(中國語文教育)/
教育碩士(幼兒教育)
教育碩士(英國語文教育)/
教育碩士(戲劇與語文教育)/
教育碩士(通識科專業課題

CHIN E811CF 7 中文學科研究:古代漢語、文體、文化
20
CST

EDU E801 1, 2, 3

教育研究的實踐

20

M

EDU E802 2

社會環境與語言和閱讀

20

ELE

EDU E803 1, 2

社會環境與兒童發展

20

M

EDU E804 1, 2

成人教育與培訓

20

M

EDU E805 1, 2

教育領導與管理

20

M

EDU E805C 1

教育領導與管理

20

M/ECE

EDU E806 2

教育管理的實踐

20

M

EDU E807 1, 2

課程、學習與評估

20

M

EDU E808C

中國語文教育

20

CLE
EDU E809 1, 2, 4 英語教學 – 以世界其他語言使用者為對象

20

ELE

EDU E813 1, 2, 5

家庭、學校、社會與兒童發展

20

M

EDU E813C 1

家庭、學校、社會與兒童發展

20

M/ECE

EDU E814 1, 2

終身學習

20

M

EDU E815 1,2,9

高效能教育的領導與管理

20

M/ECE

EDU E817 1, 2, 6

學習、課程與評估

20

M

EDU E817C 1

學習、課程與評估

20

M
EDU E819 1, 4 英語動力探究
20
ELE
EDU E823 1, 5 兒童的發展與學習
20
M/ECE
EDU E825 1,9 教育領導:脈絡、策略與協作
20
M/ECE
EDU E846 1, 6 課程、學習與社會:實踐的探究
20
M
EDU E880 通識教育的學與教
20
M
EDU E881C 戲劇與學校課程
20
M
EDU E891 1, 2, 3 教育研究
20
M
ENGL E810F 8 教學英文學科研究
20
EST
EDU E882CF 幼兒教育探究
20
ECE


註:

  1. 此等科目與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會計算入有關學術資格之內。有關資料,學生應參閱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列表。
     
  2. 此等科目現已停辦。
     
  3. EDU E891 已取代EDU E801。已修畢 EDU E801 的學生會視同已修畢 EDU E891
     
  4. EDU E819 已取代 EDU E809。 已修畢 EDU E809 的學生,會視同已修畢 EDU E819
     
  5. EDU E823 已取代 EDU E813。 已修畢 EDU E813 的學生,會視同已修畢 EDU E823
     
  6. EDU E846 已取代 EDU E817。 已修畢 EDU E817 的學生,會視同已修畢 EDU E846
     
  7. CHIN E811C 的科目編號已修改為 CHIN E811CF。學生成功修畢 CHIN E811C 會視同完成 CHIN E811CF
     
  8. ENGL E810 的科目編號已修改為 ENGL E810F。學生成功修畢 ENGL E810 會視同完成 ENGL E810F
     
  9. EDU E825 已取代 EDU E815。 已修畢 EDU E815 的學生,會視同已修畢 EDU E825

二○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