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業碩士(循途徑一)

首頁 入學申請 課程規例 電子商業碩士(循途徑一)

電子商業碩士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深造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電子商業碩士課程者,一般須符合下列要求:

 

2.1.1

持有本大學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授的工商管理或相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等同資格;

   

 

2.1.2

持有本大學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授的非工商管理學士學位,或等同資格,及具備至少三年管理/督導經驗;
   

 

2.1.3

持有本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深造證書,或等同資格。

2.2

攻讀電子商業碩士課程(循途徑一)者,一般須符合下列要求:

 

2.2.1

持有本大學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授的工商管理或相關科目的碩士學位,或等同資格

 
3. 電子商業碩士課程 (見註7)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電子商業碩士學位: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3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電子商業碩士課程,學生必須:

 

3.2.1

修畢表一CM類別的必修科目,取得40學分;及

 

3.2.2

選修表一OM類別的其他科目,取得20學分。

 
4. 電子商業碩士課程(途徑一) (見註7)

4.1

學生循途徑一攻電子商業碩士課程,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電子商業碩士學位:

 

4.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4.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4.1.3

按有關碩士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40學分。

4.2

按大學規定,修讀電子商業碩士課程(循途徑一),學生必須:

 

4.2.1

修畢表一CM類別的必修科目,取得40學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電子商業碩士

ACT B867

會計信息系統:管理與控制

5

OM

BIS B870

電子商業管理

10

CM

BIS B871

互聯網技術

10

CM

BIS B874 5

高級電子商業應用

10

CM

BIS B892

高級資訊系統與電子商業策略

10

CM

BIS B876

電子金融服務

10

OM

BUS B859 應用商業計劃
20
OM
BUS B880 商業研究專題
20
OM
BUS B899 商業及創業專案學習
10
CM

COMP S838 4

企業電腦系統與信息保安管理

10

OM

COMP S888

多媒體技術

10

OM

LAW B846W 1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法

5

OM

MGT B820 1, 2

企業策略

10

OM

MGT B822 1, 3

創意、革新與變革管理

10

OM

MGT B838

知識管理

10

OM

IB B891 6

國際市場策略

10

OM

註:

  1. 此等科目與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會計算入有關學術資格之內。有關資料,學生應參閱附表。

  2. MGT B820 已取代 MGT B881 。已修畢 MGT B881 的學生 ,會視同已修畢 MGT B820。

  3. MGT B822 已取代 MGT B882 。已修畢 MGT B882 的學生 ,會視同已修畢 MGT B822。

  4. COMP S838 已取代 COMP S858。已修畢 COMP S858 的學生 ,會視同已修畢 COMP S838。
     
  5. 此等科目現已停辦。
     
  6. MKT B891 的科目編號已修改為 IB B891學生成功修畢 MKT B891 會視同完成 IB B891
     
  7. 電子商業碩士已於二○一四年十月起停辦。本校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前仍繼續頒授電子商業碩士學位。

二○一九年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