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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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深造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1.3 學生必須於一年內以全日制或兩年內以兼讀制完成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在特殊情況下,學生可向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申請延長修讀年期;延長期全日制為一年或兼讀制為兩年。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者,一般須符合下列要求:

 

2.1.1

持有認可的相關藝術或相關商業領域的學士學位,或等同的學歷;或

 

2.1.2

持有任何的學士學位,並具備至少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

 
3. 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深造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3 按有關深造學位頒授規例修畢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學生必須:

 

3.2.1

修畢表一CM類別的必修科目,取得至少45學分;及

 

3.2.2

修畢表一OM類別的選修科目,取得15學分 (適用於持有入學條件2.1.1項之學生)。

   
    修畢表一 BUS B808F/BUS B828F,取得20學分 (適用於持有入學條件2.1.2項之學生)。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

必修科目

BUS B899F 商業及創業專案學習
10
CM
CAMD A891F 4 創意經濟與文化政策
5
CM
CAMD A892BF 藝廊及博物館管理
5
CM
CCA A893BF 電影、電視及錄影工業
5
CM
CAMD A894BF 創意產業與新媒體
5
CM
AMVE A895BF 動畫藝術及娛樂的發展
5
CM
PHTO A896BF 攝影圖像與數碼藝術
5
CM
MKT B896F Project and Event Management
5
CM

選修科目 (適用於持有入學條件2.1.2項之學生)

BUS B808F 1,2 工商管理透視
20
OM
BUS B828F 1,2 工商管理透視 (兩學期)
20
OM
BUS B888F 管理人員商業學
15
OM

選修科目 (適用於持有入學條件2.1.1項之學生)

ACT B861F 企業會計
5
OM
FIN B862F 庫務及財務管理
5
OM
MGT B827F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10
OM
IB B891F 3 國際市場策略
10
OM

註:

  1. 此等科目與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會計算入有關學術資格之內。有關資料,學生應參閱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列表。
     
  2. 二○一九年秋季以後入學的非工商管理本科學生必須修畢表一 BUS B808F/BUS B828F,以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碩士課程的畢業資格
     
  3. MKT B891F 的科目編號已修改為 IB B891F學生成功修畢 MKT B891F 會視同完成 IB B891F
     
  4. CAMD A891BF 的科目編號已修改為 CAMD A891F學生成功修畢 CAMD A891BF 會視同完成 CAMD A891F。

二○二○年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