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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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及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副學位頒授規例》(副學位)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副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課程者,一般須符合下列要求:

 

2.1.1

已完成中五程度或等同學歷

 
3. 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課程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副學位頒授規例》(副學位)所載的規定;及

  3.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3.1.4

按有關證書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3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課程,學生必須:

 

3.2.1

修畢表一 HESC N101CHESC N102C 及 HESC N103C

 
4. 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課程

4.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

 

4.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4.1.2

符合《副學位頒授規例》(副學位)所載的規定;及

  4.1.3 已完全符合本課程特定的入學條件;及
 

4.1.4

按有關文憑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60學分。

4.2

按大學規定,修讀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課程,學生必須:

 

4.2.1

修畢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及

  4.2.2 修畢表一 HESC N104CHESC N201CHESC N202C 及 HESC N203C取得30學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健康學證書(社區健康護理

HESC N101C

人類生物學

10

HESC N102C

個人護理:概念、技能與實務(一)

10

HESC N103C

個人護理:概念、技能與實務(二)

10

健康學文憑(社區健康護理

HESC N104C

健康概念及人際關係

10

HESC N201C

社區護理概念與實務

5

HESC N202C

關懷特殊需要理論與實務

10

HESC N203C

社區及家庭護理服務學習

5


二○一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