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日間銜接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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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課程規例

 

1. 一般規例

1.1

本規例乃根據《學士學位頒授規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學士學位頒授規例》及《教務規例》內辭彙釋義所採用的定義同時適用於本規例。

 
2. 入學條件

2.1

攻讀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課程者,一般須持有本大學認可的應用生物、應用化學、應用科學、環境科學相關領域的副學士或高級文憑 ,或等同學歷。

 
3. 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課程 (見註4)

3.1

學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方可獲考慮頒授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學位:

 

3.1.1

符合《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2

符合《學士學位頒授規例》所載的規定;及

 

3.1.3

按有關學士學位課程規例修畢指定的科目,取得至少80學分。

3.2

按大學規定,修讀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必須:

 

3.2.1

修畢表一CH1類別的科目,取得20學分;及

 

3.2.2

選修表一HD1類別的科目,取得20學分;及

 

3.2.3

選修表一HD2類別的科目,取得20學分;及

 

3.2.4

修畢表一CH2類別的科目,取得10學分;及

 

3.2.5

修畢表一CH3類別的科目,取得10學分

4.

榮譽學士學位分為以下榮譽等級:甲等、乙等(一級)、乙等(二級)或丙等。惟在特殊情況下,本校可頒授不設等級的學士學位。

5.

按照有關課程的修課規定,學生獲頒學士學位的榮譽等級將由大學按規例決定。

6.

為計算積分點以釐定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學位的等級,大學規定以表一所列的高級程度科目中積分點最高40學分為”(a)組”;以表一所列的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中積分點最高40學分(已計入“(a)者不算在內)為”(b)組”。再者,”X“的數值為2,表示”(a)組”的比重為”(b)組”兩倍。(參閱《學士學位頒授規例》內「榮譽學士學位的等級」部分)

表一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應用科學
( 生物及化學)
榮譽理學士

計算學位
等級組別

BIOL S338

生態學理論與實踐技能

10

CH1

a or b

CHEM S310 1,2,3

分析化學

10

CH1

a or b

CHEM S311 1,3

分析化學

5

CH1

a or b

CHEM S312 1,3

儀器分析

5

CH1

a or b

SCI S410

應用科學研究項目

10

CH2

a or b

BIOL S401

當代生物的發展

5

CH3

a or b

CHEM S402

當代化學的發展

5

CH3

a or b

BIOL S301

自然保育與生物多樣化

5

HD1

a or b

BIOL S302

動物及植物生理學

5

HD1

a or b

BIOL S303

分子生物學及微生物學

5

HD1

a or b

BIOL S312 

人類生理學與健康

5

HD1

a or b

CHEM S340

無機化學

10

HD1

a or b

CHEM S345

化學合成原理

5

HD1

a or b

BIOL S406 

生物工程的技術與工具

5

HD2

a or b

CHEM S445

化學合成進階

5

HD2

a or b

CHEM S450

有機化學結構分析技術進階

5

HD2

a or b

ENVR S403

生物和化學在環境學上的應用

10

HD2

a or b

ENVR S411

環境健康與安全

10

HD2

a or b

SCI S404

食物與健康科學高級課題

5

HD2

a or b

註:

  1. 此等科目與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會計算入有關學術資格之內。有關資料,學生應參閱不可兼修的科目組合列表。
     
  2. 此等科目現已停辦。
     
  3. CHEM S311 和 CHEM S312 已取代 CHEM S310。已修畢 CHEM S310 的學生,會視同已修畢 CHEM S311 和 CHEM S312
     
  4. 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課程已於二○二○年一月起停辦。本校於二○二四年十二月前仍繼續頒授應用科學(生物及化學)榮譽理學士學位。

二○二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