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副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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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料 (新生適用)

課程規例
請注意:如你是註冊學生而所報讀的科目不在本課程之列,則請點選上方的“課程規例”查閱有關內容。

通識教育副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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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通識教育課程並無入學條件,特點是同學可以自行組織修讀的科目,只要所組成的課程符合香港都會大學的學位或副學位規例便可。

這項課程讓學生有機會在本校的學位/副學位課程規例架構內,設計本身的進修課程。本課程的目的是:

  1. 提供具靈活性的學位程度資格,迎合香港一般行業的要求。
  2. 為有志取得通才資格的成人學生提供思辨能力發展的機會。
  3. 讓成人學生有機會因應本身的需要,訂出他們的進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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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修讀通識教育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必須修畢本校開設的預修、基礎、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取得至少80學分,其中至少40學分須選自中級或高級程度科目,及預修程度科目不得多於10學分。

學生於其他學院修畢部分學科,取得通識教育副學士所需學分並符合課程規例的要求後,可選擇以該學歷申請畢業。詳情可向課程主任或教務處入學及註冊組(兼讀制課程及研究生課程)查詢。

 

查詢

查詢課程內容,請聯絡:

Dr Emily Ge 葛浩燕博士
Tel: 27686408
Email: hge@hkmu.edu.hk

教育及語文學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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