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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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料 (新生适用)

课程规例


请注意:如你是注册学生而所报读的科目不在本课程之列,则请点选上方的“课程规例”查阅有关内容。

通识教育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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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通识教育课程并无入学条件,特点是同学可以自行组织修读的科目,只要所组成的课程符合香港都会大学的学位或副学位规例便可。

这项课程让学生有机会在本校的学位/副学位课程规例架构内,设计本身的进修课程。本课程的目的是:

  1. 提供具灵活性的学位程度资格,迎合香港一般行业的要求。
  2. 为有志取得通才资格的成人学生提供思辨能力发展的机会。
  3. 让成人学生有机会因应本身的需要,订出他们的进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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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要求

修读通识教育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必须修毕至少120学分。学生可从任何一个教学学院选修基础、中级或高级程度的科目组合,以累积足够的学分。为达到学位课程规定的要求,学生:

(a)不得在基础程度科目取得多于40学分;及
(b)须在高级程度科目取得至少20学分。

注意事项

为确保你设计的学位课程符合通识教育学士学位课程的要求,本校为选修通识教育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提供学习上的支援服务。学生可致函教务处入学及注册组(兼读制课程及研究生课程),或填妥“通识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辅学服务申请表”,交回教务处,说明进修计划及兴趣范围,以便透过电话为你提供意见。

学生需修毕120学分,但学生于修毕通识教育副学士 [AGS] (80学分)课程,取得所需学分并符合课程规例的要求后,可选择以该学历申请毕业,以取得相应学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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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查询课程内容,请联络:

Dr Emily Ge 葛浩燕博士
Tel: 27686408

Email: hge@hkmu.edu.hk

教育及语文学院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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