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告

教務處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告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告

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下稱「條例」)生效後,本校(以下稱「大學」)亦已擬定大學保障個人資料政策及程序以符合條例的規定。

在你提供個人資料給大學或之前,你需要注意以下有關公告:

收集個人資料的需要
當你成為香港都會大學的學生後,你於招生過程中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會成為你的
學生紀錄。有關資料如有任何變更,你必須以書面通知大學,並在需要時提供相關證
明文件複本。你亦必須在有需要時根據大學要求向大學提供你的個人資料。

未能提供有關資料的後果
假若你未能向大學提供所需個人資料,大學可能無法處理你的學業及行政事宜。

大學收集你的個人資料的目的
你的個人資料將會用於處理學生事務及大學行政管理相關的事宜,其中可能包括以下用途:

‧ 招生
‧ 註冊登記、再註冊登記及管理
‧ 收費
‧ 課程及考試的安排及控制
‧ 委託製作及審批教材
‧ 評核成績及公佈考試結果
‧ 畢業及頒發學位
‧ 與你的通訊
‧ 與學科有關的通訊
‧ 宣傳及公關活動
‧ 學生福利
‧ 與學生組織團體聯繫
‧ 研究及調查
‧ 校友聯繫
‧ 管理分析
‧ 預備及提交法定申報表
‧ 監察設備、車輛或服務之使用及性能
‧ 保安
‧ 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與大學業務相關的其他司法地區之法例及規則的要求
‧ 任何其他相關的學術和行政服務

大學可能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者
大學會將你的個人資料保密,但可以將這些資料提供予以下人士:
‧ 修讀同一科目/課程的同學作通訊之用
‧ 學生組織如學生會、各類學會、校友會
‧ 任何為大學提供學術及/或行政服務的個人、代理人或機構
‧ 任何為大學進行意見調查及/或研究的個人、代理人或機構
‧ 獎助學金和獎項的捐贈者
大學如需將你的個人資料披露或轉移給第三者,將按大學所制定的《個人資料私隱實
務守則》第三部分 C(3) 及 (4) 節處理。

查閱及改正你的個人資料的權利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你有以下權利:
‧ 查核大學是否持有你的個人資料並有權查閱有關資料
‧ 要求大學更正有關你的不準確的個人資料
‧ 要求大學透露其所持有你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如有必要,大學可能會要求你提供進一步資料,以處理你查核個人資料的要求。
若查核並不可行,大學有權拒絕你的要求。

查閱及改正你的個人資料的要求
你需要採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定的查閱資料要求表格或大學指定的更改資料
要求表格向保障資料主任提出上述要求。大學有權就向保障資料主任查閱資料的要
求收取合理的行政費用。

如對上述有任何查詢,可聯絡大學的保障資料主任:

香港九龍何文田
香港都會大學
電子郵遞:DPO@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