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修業要求

授課式研究生 選科 一般修業要求

修讀課程

學生一般需註冊修讀一項課程。香港都會大學的課程以靈活的累積學分制為基礎。你必須依照擬修讀課程的規例,修畢所需學分和科目,才能取得相關資格。

課程規例一般每年更新兩次 (五月和十一月)。有關學習上的事宜,大學建議你向課程主任查詢。

科目

每個科目均有學分值。科目的修課期一般為一學期或兩學期,而科目編號的首個數字一般顯示該科目的深淺程度。研究生課程一般要求學生修讀深造程度科目(編號
的首個數字一般為「8」或「9」;不帶學分的科目的首個數字為「0」)。


各科成績通過平時作業和考試來評核。當成功修畢一科後,該科學分便會記入你的紀錄內;根據規定累積了足夠而程度適當的學分,即可獲頒授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