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承認申請

授課式研究生 學分承認 學分承認申請

學分承認申請

凡已註冊一個香港都會大學科目及成功入讀有關研究生課程的在學學生均可申請。

請按下列步驟完成申請:

  1. 仔細閱讀「學分承認申請指引」;
  2. 根據指示填妥申請表格A-AP
  3. 繳交申請費用;
  4. 根據大學的要求,遞交學歷的畢業證書副本及學業成績表的正/副本(見「學分承認申請指引」第L5段);
  5. 根據大學的要求,遞交課程資料(見「學分承認申請指引」第H3段)。

如你未能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及課程資料,則大學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

申請費用

各項學分承認申請費用如下:

特定學分承認

一至三科的申請費用為港幣3,330,之後每加三科加收費用港幣1,115,即四至六科的申請須繳交港幣4,450,七至九科的申請須繳交港幣5,560,依此類推。

整體學分承認

每宗申請費用為港幣4,450

所有已繳交的申請費用,概不退還。

遞交申請

步驟一

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的畢業證書副本及學業成績表正/副本和所需的課程資料郵寄到下列地址:
九龍何文田牧愛街30號A0511室香港都會大學教務處學分承認及畢業組

步驟二

當收到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後,大學會初步查看所遞交的文件及資料是否妥當,然後以電郵通知你應繳交的申請費用及付款方法。

步驟三

按電郵提供的「付款連結」,以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或銀聯繳交申請費用。請儲存付款記錄,並把有關的付款記錄以電郵通知大學你已成功付款。

(如有需要,大學在申請處理期間會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交所需資料以處理申請。)

批核

大學收到學生提交的所需文件及課程資料後,便會進行評審程序。學分評審委員會會按相關學術單位(或其授權)的推薦對申請作出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