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循途徑一) - 課程內容

护理及健康学院 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循途徑一) - 課程簡介 精神健康護理學高級文憑(循途徑一) - 課程內容

修读科目

修读本课程的学员,必须完成下列科目,合共85学分。

注:

    1. 科目编号以“1”起首的,为基础程度科目。
    2. 科目编号以“2”起首的,为中级程度科目。
    3. 科目编号以“3”起首的,为高级程度科目。
    4. 学分值列于科目名称后面的括号之内。
    5. 香港护士管理局规定,所有欲获取注册护士(精神科)执业资格的护理学高级文凭学员,其辅学服务出席率必须达80%,以及他们必须于三年半内完成整个课程。

修读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