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人生自學計劃 學員須知

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自在人生自學計劃 自在人生自學計劃 學員須知
學員報讀「自在人生自學計劃」課程時,敬請留意下列事項:
學費及學員資料處理

1.  學員已繳交之費用,除因本院/ 協辦機構取消課程/ 班別外,概不退還。學員如以個人理由(包括:家事、公幹或其他公務、上課時間相撞、課室/ 導師安排未如理想、懷孕等)要求退款,通常不予考慮。已報讀之課程學費及學位亦不可轉讓他人。

2.  學員如因個人理由或網上報名選項有錯而要求轉班/ 轉科/ 轉課程/ 轉上課地點,必須於開課兩星期前填寫「課程事項申請表」及繳交行政費$100;因健康問題(如做手術/入院等)申請退款,須在申請時附上醫生證明書,並於手術後遞交手術完成或相關之證明。不論申請批核成功與否,已繳交之行政費,概不退還。

3.  所有報讀課程呈交的文件/ 資料/ 相片將不獲發還,並會根據本院相關指引予以保密處理。

個人資料( 私隱) 政策聲明

4.  學員必須提供入學申請表所需的資料,否則學院可能無法處理閣下的申請。 學院會將該等資料保密,但在需要時,學院會將資料交協助學院處理入學申請的人士、學生組織或機構。 假如成功申請入學,你的個人資料將成為你在學院的學生紀錄。 在需要時,學院會將資料交予香港都會大學及其他協辦機構,學院及該等機構可使用該紀錄作一切學業及行政用途。個人資料(私隱)政策聲明,請參閱本計劃網http://www.hkmu.edu.hk/lipace/CBMP。 學員有權確定學院是否有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索取該等資料的副本,以及更改任何不正確的個人資料。查閱或更改個人資料,請向香港都會大學的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書面申請。保障資料主任的電郵地址dpo2@hkmu.edu.hk

惡劣天氣安排、課堂守則及秩序

5.  除收到個別通知外,學員請按所報讀課程的時間表準時上課。惡劣天氣安排、課堂守則及秩序、課室/ 座位編排等,將由協辦機構按其專業守則處理,請自行向相關協辦機構查詢。本院/ 協辦機構保留更改課程安排 ( 包括但不限於上課日期、時間、地點、任教導師等) 的權利。

6.  學員如有特別學習需要(如視/ 聽力不佳需坐較前座位),請於報名前自行向相關協辦機構查詢是否可作相應安排。

成績評核/ 繳交作業安排

7.  學員須於修讀學期內完成指定作業,評分以100分為滿分,達50分或以上者,可獲4個積分。請按協辦機構/ 導師所定之日期繳交作業(通常安排於最後第二節課或之前)。所有作業正本將由協辦機構交回本院作紀錄。

8.  學員符合指定出席率(面授課程:70%;電台課程的輔助學習活動:100%;網上課程的講座及輔助學習活動:100%)可多獲 1 分,即共獲 5 個積分。

9.  學員重複修讀同一個課程,本院只會計算該課程第一次合格的積分(4分或以上);如對成績的評審結果有任何異議,可於成績公佈後30日內,以書面申請覆核,並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交回本院處理。逾時申請,恕不受理。

課程意見

10.  「自在人生自學計劃」重視學員的寶貴意見。如對本計劃/ 課程/ 協辦機構有任何建議,歡迎直接聯絡本院反映意見。

11.  根據本院處理投訴指引,無論電話、書面或親身投訴,投訴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確實身份(學生證號碼)及明確的聯絡方法。如投訴人未能或拒絕提供上述個人資料,以致本院無法查證投訴事項,均會視作匿名投訴,本院將不會就匿名投訴作出正式回覆。

 

為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敬希垂注本學員須知,並期盼學員在新學期學習愉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