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電子資源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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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子資源注意事項

使用協議

讀者使用圖書館訂購的電子資源(包括電子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等)時,均受圖書館與電子資源供應商簽訂的使用協議條款所規管。協議規定,有關電子資源只限香港都會大學的在學學生、現職教職員或獲授權人士透過指定方法使用。

版權

所有電子期刊、電子書、電子資料庫及多媒體資料均受相關的知識產權和版權法例所保障。如讀者因大量下載版權作品而違反版權合約,須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禁止的使用行為

讀者可下載、儲存或列印合理比例的文本、搜尋結果或其他圖書館電子資源作學習、教學及/或私人研究,但嚴禁下列行為:

  • 與未獲授權人士或任何人士共用你的圖書館帳戶和密碼;
  • 系統化或過量下載、複製或儲存電子資料,例如:
    • 連續下載大量期刊文章;
    • 連續下載大量目錄、搜尋結果、引文;
    • 下載整本電子期刊;
    • 下載整本電子書或整項多媒體資料;
  • 使用自動收集軟件或任何類似軟件來大量下載電子資源;
  • 將電子資源用於商業用途;
  • 以任何形式或媒介轉售文本、搜尋結果或其他資料;
  • 將從電子資源所獲取的資料放置在網上公用伺服器、網頁或或電郵名單;
  • 將圖書館電子資源的內容分發給未獲授權的人士。

違反使用協議的後果

出版商和供應商會調查不尋常的使用情況,並要求圖書館職員採取行動,例如向違規者發出警告。出版商和供應商亦有權即時拒絕繼續讓大學所有人士使用有關電子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