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科目

本科生及副學位 科目註冊 選科程序 重修科目

重修科目

如欲重修獲發「不及格」(Fail)成績等級的科目,你可於下列時段遞交申請:

大學建議你於學期前申請增修重修科目。如你於增修/減修科目時段才申請增修重修科目,你或未能於申請完成處理前出席首數星期的課堂。

申請將由學院按個別情況審核,包括考慮科目學額及課堂時間表是否配合。結果將於你遞交申請的功能內發佈。

學生不可重修已獲合格等級的科目。若科目獲評為「不及格-重考」(Fail-resit),學生無須申請重修,而只須參與重考。此外,由於重修只適用於獲評為「不及格」(Fail)的科目,你必須於成績發佈後方可提交申請,大學並不保證學生可於鄰接的下一學期重修。

部份全日制本科生科目設有對等的遙距科目。請參閱「面授教學科目和同等的遙距學習科目」。如你欲重修的科目與其他已註冊科目的上課時間有衝突,或重修科目的學額已滿,你可考慮修讀對等的遙距科目(如適用)。

若學生於大學核心價值單元獲評不合格,大學將會安排學生於該單元下一開辦學期修讀,學生無需申請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