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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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科目

如欲重修获发「不及格」(Fail)成绩等级的科目,你可于下列时段递交申请:

大学建议你于学期前申请增修重修科目。如你于增修/减修科目时段才申请增修重修科目,你或未能于申请完成处理前出席首数星期的课堂。

申请将由学院按个别情况审核,包括考虑科目学额及课堂时间表是否配合。结果将于你递交申请的功能内发布。

学生不可重修已获合格等级的科目。若科目获评为「不及格-重考」(Fail-resit),学生无须申请重修,而只须参与重考。此外,由于重修只适用于获评为「不及格」(Fail)的科目,你必须于成绩发布后方可提交申请,大学并不保证学生可于邻接的下一学期重修。

部份全日制本科生科目设有对等的遥距科目。请参阅「面授教学科目和同等的遥距学习科目」。如你欲重修的科目与其他已注册科目的上课时间有冲突,或重修科目的学额已满,你可考虑修读对等的遥距科目(如适用)。

若学生于大学核心价值单元获评不合格,大学将会安排学生于该单元下一开办学期修读,学生无需申请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