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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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规例

1. 一般规例

1.1

本规例乃根据《深造学位颁授规例》第一至四段制定。

1.2

《深造学位颁授规例》及《教务规例》内词汇释义所采用的定义同时适用于本规例。

1.3 学生必须于一年内以全日制或两年内以兼读制完成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可向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申请延长修读年期;延长期全日制为一年或兼读制为两年。
 
2. 入学条件

2.1

攻读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者,一般须符合下列要求:

 

2.1.1

持有认可的相关艺术或相关商业领域的学士学位,或等同的学历;或

 

2.1.2

持有任何的学士学位,并具备至少两年相关的工作经验

 
3.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

3.1

学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获考虑颁授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

 

3.1.1

符合《入学、注册及学籍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3.1.2

符合《深造学位颁授规例》所载的规定;及

  3.1.3 按有关深造学位颁授规例修毕指定的深造程度科目,取得至少60学分。

3.2

按大学规定,修读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学生必须:

 

3.2.1

修毕表一CM类别的必修科目,取得至少45学分;及

 

3.2.2

修毕表一OM类别的选修科目,取得15学分 (适用于持有入学条件2.1.1项之学生)。

   
    修毕表一 BUS B808F/BUS B828F,取得20学分 (适用于持有入学条件2.1.2项之学生)。

表一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

必修科目

BUS B899F 商业及创业项目学习
10
CM
CAMD A891F 4 创意经济与文化政策
5
CM
CAMD A892BF 艺廊及博物馆管理
5
CM
CCA A893BF 电影、电视及录像工业
5
CM
CAMD A894BF 创意产业与新媒体
5
CM
AMVE A895BF 动画艺术及娱乐的发展
5
CM
PHTO A896BF 摄影图像与数码艺术
5
CM
MKT B896F Project and Event Management
5
CM

选修科目 (适用于持有入学条件2.1.2项之学生)

BUS B808F 1,2 工商管理透视
20
OM
BUS B828F 1,2 工商管理透视 (两学期)
20
OM
BUS B888F 管理人员商业学
15
OM

选修科目 (适用于持有入学条件2.1.1项之学生)

ACT B861F 企业会计
5
OM
FIN B862F 库务及财务管理
5
OM
MGT B827F 策略性人力资源管理
10
OM
IB B891F 3 国际市场策略
10
OM

注:

  1. 此等科目与某些科目不可兼修;在不可兼修的科目组合中,只有其中一科会计算入有关学术资格之内。有关资料,学生应参阅不可兼修的科目组合列表。
     
  2. 二○一九年秋季以后入学的非工商管理本科学生必须修毕表一 BUS B808F/BUS B828F,以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硕士课程的毕业资格
     
  3. MKT B891F 的科目编号已修改为 IB B891F学生成功修毕 MKT B891F 会视同完成 IB B891F
     
  4. CAMD A891BF 的科目编号已修改为 CAMD A891F学生成功修毕 CAMD A891BF 会视同完成 CAMD A891F。

二○二○年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