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入学申请人个人资料声明

教务处 收集入学申请人个人资料声明

收集入学申请人个人资料声明

 
收集个人资料的需要
你必须向大学提供申请表所需的个人资料。若你未能提供所需资料,大学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或未能为你提供必要的在学支援。
 
个人资料的使用
大学会使用你的个人资料来处理你的入学申请、课程注册(如你被录取并成为学生)、整个学习期间以及离开大学后之相关行政事宜,其中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入学
  • 作为录取申请人的基础
  • 作为考虑授予奖学金的基础
  • 确定多项可能的申请并向你曾就读的大学和其他机构取得你的学习记录
  • 验证你的身分、学历和经验(如适用)
  • 促进你与大学之间就入学相关事宜的沟通
  • 进行统计分析、质素保证和审查
  • 与上述任何目的直接相关的其他目的
 
在学期间和离开大学后
  • 学习建议和评核
  • 大学组织的学生发展活动
  • 课程规划和评估
  • 学分转移、课程豁免、毕业及典礼
  • 资格验证
  • 学生与大学的通讯
  • 在大学判定的紧急情况下进行紧急联络及健康相关支援
  • 提供学生服务与福利
  • 查核于教资会资助院校双重学籍的情况
  • 进行统计分析、质素保证、调查和检讨
  • 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其他司法管辖区与大学业务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 与上述任何目的直接相关的其他目的
 
个人资料的揭露与转移
大学会将此等资料保密,但在需要时,会将资料交予协助大学处理入学申请或向大学提供学术和行政服务的第三方。
 
如你获录取入学,你的个人资料将转移至大学为你建立的学生档案中。若有需要大学也可能会将你的个人资料交予合作的人士或机构,作学生和大学管理之用。关于学生个人资料的使用和转移,请参阅大学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公告
 
 
如你的入学申请不成功,大学将在申请程序完成后,销毁你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个人资料的存取和更正
你有权查证大学是否持有你的个人资料、索取该等资料的副本,以及更改任何不正确的个人资料。若要查阅或更改个人资料,请填写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定的资料查阅申请表OPS003,邮寄予大学保障资料主任提出申请。
 
保障资料主任
香港都会大学
香港九龙何文田
传真:2392 9132
电邮:dpo@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