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护理学高级文凭

护理及健康学院 科目与课程 护理学及健康学 副学位课程(护理学/健康学) 精神健康护理学高级文凭

课程简介

精神健康护理学高级文凭针对香港护理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专为登记护士(精神科)而设,旨在提升他们的护理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帮助他们获取香港护士管理局「注册护士(精神科)」的执业资格。本课程亦同时提供进阶专业护理知识,以助学员作终身学习发展。

入学条件

  1. 香港护士管理局认可的精神科登记护士;及
  2. 现于香港医疗机构任职的精神科登记护士;及
    1. 于香港护士管理局登记后具备至少三年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经验;
    2. 于香港护士管理局登记后具备一年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经验及取得以下的学历:
      1. 在香港中学会考取得至少五科及格,其中包括:
        1. 中国语文达D 级(或第三级)或以上;
        2. 以下任何一科理科科目达E级或以上:生物、化学、人类生物学、数学、物理;
        3. 以下任何两个科目达E级(或英国语文第二级)或以上:膳宿服务、附加数学、生物、佛学、化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商业、电脑与资讯科技、设计与科技、设计与科技(另选课程)、经济、经济及公共事务、电子与电学、英国语文(课程甲或乙)、英国文学、法文、地理、政府与公共事务、图象传意、历史、家政(膳食、家居与家庭)、人类生物学、综合人文、数学、音乐、体育、物理、会计学原理、普通话、宗教、科学与科技、社会教育、视觉艺术、英文文书处理及商业通讯;
        4. 其他任何一个科目达E级或以上;及
      2. 在1至3项内任何一个科目达C级(或英国语文或中国语文第三级)或以上;

    3. 于香港护士管理局登记后具备至少三个月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经验及取得以下的学历:
      1. 于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级程度科目取得两科 E 级或以上,或于高级程度科目取得一科 E 级或以上及高级补充程度科目取得两科 E
        级或以上(不包括英语运用科及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及
      2. 于高级补充程度英语运用科及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取得E 级或以上;或
      3. 于香港文凭考试取得五科成绩,或同等,或任何以上的认可学历。
        1. 五科必修科为 : 四个核心科目,其中包括英国语文及中国语文第三级或以上;数学及通识教育第二级或以上,及
        2. 在甲类的新高中科目*中取得一科达第二级或以上。
          *有关甲类的新高中选修科目之详情,请参阅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之网页。

教学模式

本课程采用遥距模式授课,辅以导修课、实验课等各种辅助学习活动。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教授。
网上入学申请

查询

查询课程内容,请联络:

黄颖芝博士(护理及健康学院助理教授)
电话号码:39702937 / 39708717
电子邮递:pchun@hkmu.edu.hk / wcwong@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