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会大学校友校园出入管制措施与规例

校友 香港都会大学校友校园出入管制措施与规例

香港都会大学校友校园出入管制措施与规例

  1. 出入资格:

    1.1. 校友可申请进入香港都会大学(大学)校园参与大学活动,范围只限于主校园(MC)、赛马会校园(JCC)及赛马会健康护理学院(IOH)。所有出入申请必须经发展及校友事务处批准。

    1.2. 都大中心(MU Tower)仅限现任在该处上课之学生及教职员,或参加在该处举办活动的嘉宾进入。

  2. 出入目的:

    2.1. 校友出入权仅限于大学认可及批准之特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会议及教育项目)。校友必须于提交校园出入申请时,同时提供能证明其参与该等获批准活动之相关证明文件。未能出示此类证明文件之申请将被拒绝。

  3. 资源限制:

    3.1. 基于大学校园资源、空间及设施有限,所有空间与设施均只供现任学生及教职员使用。除非已获得大学参与批准活动之事前授权,否则校友不得使用任何校园资源或设施。

  4. 申请时限:

    4.1. 所有校园出入申请必须于预计进入日期前至少三(3)个工作天提交,以确保有足够时间进行处理及审批。

  5. 遵守规例:

    5.1. 校友于校园内必须遵守所有大学规例、政策及指示。如有违反规定或干扰学生、教职员或其他大学持份者之行为,将导致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永久取消校园出入权。

    5.2. 校友接收及使用发展及校友事务处所提供之二维码、确认电邮或其他入场凭证进入大学校园时,即视为已阅读、确认并同意《香港都会大学校友校园出入管制措施与规例》全部条款,且承诺遵守所有大学政策、规章、指示及相关适用法律。

    5.3.发展及校友事务处所提供之二维码、确认电邮及其他入场凭证,均专属申请人个人使用,严禁转让。校友将此类入场凭证以转让、转移、出借或其他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即构成违反大学政策之行为,将导致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永久取消校园出入权。
  6. 申请审核流程:

    6.1. 发展及校友事务处保留裁量权,可审核、批准或拒绝任何校园出入申请,且无需提供理由。

  7. 重复申请政策:

    7.1. 校友若提交三(3)次或以上无效之出入申请 (注:无效申请指未符合既定资格标准、缺乏所需证明文件,或经认定与核准之大学活动无关的申请), 其后所有申请将被永久拒绝。

  8. 行为准则:

    8.1.任何被大学、校园设施管理处、学院或部门认定为不当或扰乱秩序之行为,将导致立即撤销校园出入权及永久禁止未来进入大学校园。

  9. 附则:

    9.1. 倘中英文版本条文存有任何歧异或抵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9.2. 大学及发展及校友事务处特此保留修订、修改或撤销本规例条款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大学及发展及校友事务处所作之一切决定均应视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

本规例旨在为所有大学成员营造安全、尊重且有序之环境,同时让校友能有效地参与校园活动。

(2025年9月2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