薈創點常見問題

學生事務處 薈創點:高達港幣10萬元執行資金助你發揮創意,盡展潛能 薈創點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資格申請
Q1。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普通科護理學/精神科護理學)的學生可否申請薈創點?
答:是的,他們符合資格申請薈創點。
 
Q2。我是最後一年的在讀學生。我可以申請薈創點嗎?
答:是的,應屆畢業生也歡迎申請薈創點。你可以在畢業後使用薈創點的執行基金進行創業。
 
Q3。我可以在沒有任何團隊成員的情況下自己申請薈創點嗎?
答:是的,我們接受個人申請。惟請留意評審委員會通常建議團隊包含跨學科及具有相關背景的同學。
 
Q4。每個團隊的最少或最多成員人數是多少?
答:團隊規模沒有限制,惟本處建議有 3 至 4 名具有互補背景和知識的團隊成員。
 
Q5。我參加過其他商業提案/創業競賽。我是否有能夠使用相同的提案申請薈創點?
答:可以,只要你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所需的申請文件即可。
 
Q6。我可以提交多個申請,或參加多個團隊嗎?
答:可以,每位申請者可以加入多個團隊,每個團隊可以提交多份申請。
 
Q7。團隊隊長和團隊成員的角色有什麼區別?
答:團隊隊長是負責協調學生事務處與各位團隊成員溝通的聯絡人。除此之外,就對計劃書的貢獻而言,團隊隊長和團隊成員的重要性當屬一致。
 
Q8。我可以邀請其他非都大成員加入團隊嗎?
答:可以,非都大成員也可以加入。但是,隊長和大比例的組員應屬都大的學生和校友。
 
 
申請與評估
Q9。如果我想獲得執行基金,是否必須同時申請薈創點・試當真?
答:不是,但本處建議你同時申請薈創點・試當真,完成的團隊將優先進入最終評估。
 
Q10。申請薈創點・試當真資助(港幣 5,000 元)和薈創點執行基金(港幣 100,000 元)的評估會有不同嗎?
回答:不是。本處會引用《申請指引》表 1 中列出的同一組評估標準。
 
Q.11。薈創點・試當真資助的使用是否有限制?
答:資助可用於構建最小可行產品(MVP),包括在報銷期期間的原型和市場測試/驗證。

 

Q12。薈創點・試當真的資助將如何分配給成功的學生團隊?
答:在學生團隊提交以下文件後,資助將按報銷形式發放:
  • 由指定的外部顧問認可,並附有最小可行產品(MVP) 的具體證明(例如圖片、視頻)的報告;和
  • 薈創點的申請表。
 
Q13。我可以在申請薈創點・試當真之後修改我的提案嗎?
答:是的,你可以在薈創點・試當真之後修改提案。但是,在你正式提交薈創點申請後,不允許對項目理念進行重大變更。
 
Q.14。團隊成員可以更換嗎?
答:一般來說,一旦你正式提交薈創點申請,便不允許更改團隊成員。團隊成員變更請求將僅在例外情況下進行審批,並且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支持該決定能為團隊的項目執行帶來最高效益。
 
 
資助範圍和發放執行基金
Q15。如果我的項目成功獲批執行基金,我是否需要實行該項目?
答:是的,只有在獲獎學生團隊同意實施該項目後,才會發放執行基金。該項目應在獲批後的 6 個月(即資助期)內實行。執行基金的撥款視乎團隊進一步同意有關發放和使用執行基金的條款和條件。
 
Q16。執行基金將如何發放?
答:執行基金通常分為 4 期支付,並視乎團隊是否有取得合理進展和提交使學生事務處及外部顧問滿意的進度報告。
 
Q17。我可以使用執行基金支付工資嗎?
答:可以,您可以使用該基金為員工支付工資。你和申請表中所列出的團隊成員均可以從執行基金索取報酬。所有團隊成員的總薪酬金額不得超過港幣 20,000 元或授予金額的 20%,以較低者為準,以完成獲獎項目。
 
Q18。我是否需要將未使用的執行基金退還給都大?
答:在正常情況下,各團隊都會在資助期內將基金全數用於實行獲獎項目。但是,如果在資助期完結或獲獎項目完成後有任何未使用的資金,或者由於任何原因終止/暫停資金使用權,獲獎團隊應將任何未使用的執行資金/未使用餘額退還予都大。
 
                                                                                        
其他
Q19。 如果我在執行項目期間需要使用都大的設備/設施,我的團隊會有什麼特別的安排嗎?
答:學生事務處鼓勵獲獎學生團隊直接與各自的學院、辦公處、部門或負責人接觸和討論,以充分利用大學的資源,包括實驗室設施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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