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會大學緊急援助貸款

學生事務處 學生資助 香港都會大學緊急援助貸款

香港都會大學緊急援助貸款提供免息貸款以幫助學生於都會大學繼續進修,但須經入息審查。緊急援助貸款是由熊翰章先生及九龍東區扶輪社慷慨捐出。

申請日期:
全年均接受申請

  1.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六個月內遇到因不能預計的事故而導致經濟困難;
  2. 申請人須為香港都會大學兼讀制課程的學生,並已成功完成至少一個科目,該科目的學分可以獲取學士學位、榮譽學士學位及/或深造學位學術資格;
  3. 申請人須已註冊本學期的科目;
  4. 申請人從未就同一科目獲得任何資助(包括由香港都會大學或公帑提供的資助計劃);及
  5. 申請人須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居留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面應載有英文字母"A"字),或在課程開始前申請人或其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或以上。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1. 緊急援助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申請人已註冊但尚未完成的科目的學費總額,此計算以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為準。
  2.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並不一定獲頒予貸款。
  3. 所有申請將由香港都會大學學生獎助委員會進行評審,貸款金額乃取決於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可動用的金額及捐助者指定的發放條件。
  4. 申請人須於接受緊急援助貸款第六個月後開始償還第一期貸款,並在18個月內按月或按季清還所有貸款。

  1. 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遞交至學生事務處,相關表格可向學生事務處索取。
  2. 申請結果將以書面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