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非本地學生的定義如下:
持有以下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證件的學生均為非本地生:
  1.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
  2. 在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
  3. 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時已年滿18歲的學生
非本地生的身份將適用於入學、申請費、學費、獎學金、資助、入讀課程及一切與教育有關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