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私隐)公告 (适用于求职者)

人力资源处 个人资料(私隐)公告 (适用于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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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公告 (适用于求职者)

 

      1.  大学从你收集得来的个人资料会用来考虑你的求职申请。有关收集得来的个人资料
   
可能转移予处理有关招聘及聘任审批事宜的大学教职员和/或大学授权的第三方。
    若你获大学录用,你的个人资料将会用作大学人事管理及行政用途。

 

      2.  请确保你提供的资料完整及准确。如你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不准确,大学
    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

 

      3.   大学会将你的个人资料保密,但亦可能将这些资料提供予其他人员以作招聘之用。
    大学在类似或其他职位的招聘活动中,亦可能使用你的个人资料。

 

      4.  若你的申请不成功,大学会将你的个人资料由落选日期起计保存不超过两年。

 

      5.   你有权查阅或改正本大学持有你的个人资料,请以大学所提供的表格向保障
    资料主任提出要求 (电子邮递:dpo@ouhk.edu.hk)。           
    大学有权就查询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部门: 人力资源部 ( hruwww@ouhk.edu.hk )
更新日期: Ap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