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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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
本《學科指南》乃本科使用的最新版本,可作參考之用,惟部分章節在本科再開辦時或會有所修訂。
LAW B817C
國際私法


導言

LAW B817C“國際私法”是香港公開大學李兆基商業管理學院開設的中國法律碩士課程的科目,修讀時間為一個學期,學分值為五學分。修讀本科前,你無需修畢任何先修科目。如你對民法、商法和民事訴訟法有基本的認識,這有助了解一些國際私法的概念。

本指南要旨

本指南包括下列多個部分,旨在協助你全面了解這個學科的主要內容,讓你以自學形式完成本科,並取得最大成效。

  • 本科內容簡介

  • 本科宗旨

  • 本科學習成果

  • 本科教材

  • 修讀建議

  • 導修課

  • 成績評核

  • 學習進度表

修讀本科前,請你先仔細閱讀本指南,以了解本科內容、特點、學習進度、導修課安排及導師評改作業與考試的要求,然後再依指南所示,對自學、導修、作業和考試所需的時間作出妥善的安排。本校將為你提供合適的教材和輔導,幫助你修讀本科。

本科簡介

LAW B817C“國際私法”是為希望了解國際私法,特別是中國國際私法法律制度及其相關理論的社會人士開設的學科。國際私法是以間接規範來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解決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法律衝突的基本法律,是處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基本準則。

國際私法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處理涉外民商事關係時,因所涉及的各國立法的不同,在許多問題上都會發生法律衝突,從而需要做出法律選擇。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速,人員往來和國際貿易迅速增加,國際經濟貿易交往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紛爭,往往需要借助國際私法來解決,更加充分體現了國際私法在解決法律衝突和法律適用中的特殊作用。

國際私法作為一門獨立的法律部門,衝突規範是它特有的一類法律規範,在適用衝突規範時,擁有其他法律部門所沒有的制度,如識別、反致、法律規避、外國法內容的查明等。本學科以衝突規範是國際私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出發點,講述衝突法的概念及基本法律制度、屬人法的確定、各種涉外民商事關係,包括涉外物權關係、涉外債權關係、涉外婚姻家庭關係、涉外繼承等的準據法的確定,以及國際民商事訴訟的管轄權和國際民商事司法協助問題。

本科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 涉外性。國際私法學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國際性商品交換和各國人員之間往來成為本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因素的國家中產生,其調整對象是涉外民事關係。由於各國政治制度不同、經濟實力有差異,以及受地理位置、民族傳統、風俗習慣等客觀因素影響,形成了形態各異的法律制度。因此,學習時要採取分析比較的方法,博採眾長。

  2. 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國際私法是闡述解決國際民商事爭議時法律適用的科學,實踐性很強,而且國際私法中的一些理論和制度,是在解決國際民商事法律衝突過程中產生的,與司法實踐有不可分割的淵源。因此,在全面、系統地學習國際私法基本原理的同時,對古今中外的典型案例,應能分析和理解。

  3. 綜合性。國際私法的內容既涉及國內法亦涉及外國法,而且涉及的法律學科較多,既有涉外民事法、商事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等實體法,又有涉外民事訴訟法和涉外仲裁法等程序法,內容跨度較大。因此,你在學習時應以國際私法的基本理論為基礎,有所側重地理解和掌握本科的主要內容。

本科共設有六個單元,循序漸進地向你有系統地介紹國際私法的基礎理論和實務知識。單元內設有活動及測試題,以增加你的學習興趣,並提供參考答案,你可以很方便地自行核對及自我評估對學習內容的掌握程度。

本科宗旨

本科旨在培養和提高你對國際私法的基礎知識,了解國際私法的概念、歷史發展和立法現狀;理解衝突規範的基本原理;掌握與外國法適用有關的一些制度;了解涉外民商事主體、涉外物權、涉外債權、涉外知識產權、涉外婚姻家庭和涉外繼承等領域內的法律適用原則以及區際法律衝突問題。本科還可以幫助你了解國際私法理論和實務知識,掌握從事國際民商事交往的基本法律常識,避免因法律衝突而造成的不便及損失,提高效益,更好地從事國際經濟貿易活動。

本科學習成果

修讀本科後,你應能:

  • 闡述國際私法的基本概念、體系、歷史和立法現狀(單元一);

  • 析述衝突規範的基本原理及外國法適用的基本制度(單元二);

  • 分析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主體的各項理論(單元三);

  • 辨析物權、知識產權、合同、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單元四);

  • 闡釋涉外婚姻家庭和涉外繼承法律關係的法律適用理論及具體法律條文(單元五);

  • 概述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的各項理論(單元六)。

本科教材

本科的學習教材包括:

  • 學習指南
  • 修讀單元
  • 指定教科書
  • 指定讀物
  • 參考書目
  • 相關資料
  • 相關網址

學科指南

學科指南旨在介紹本科的特點和內容,指導你如何修讀本科,並為你提供有關導修課和成績評核的資料。

修讀單元

本科共有六個修讀單元。每個單元包括單元目標、學習內容、活動和測試題。現將各個修讀單元的主要內容列述如下:

單元一   國際私法序論
單元二   衝突法的基本制度
單元三   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主體
單元四   涉外物權、知識產權、合同、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單元五   涉外婚姻家庭和涉外繼承法律關係法律適用
單元六   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

指定教科書

本科使用下列指定教科書:

李旺(2003)《國際私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

指定讀物

除指定教科書之外,各個單元會根據內容所需而補充指定讀物。指定讀物會隨教材一併送上。

參考書目

下列參考書籍內容將會在修讀單元內提及,以加深你對本科的認識。

丁偉主編(1996)《衝突法論》,北京:法律出版社。

中國國際私法學會主辦《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北京:法律出版社。

北京市法學會國際法學研究會編(2001)《國際法學論叢(第2卷)》,北京:民族出版社。

李玉泉(1994)《國際民事訴訟與國際商事仲裁》,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李旺(2001)《國際私法新論》,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李旺(2002)《國際訴訟競合》,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李旺(2003)《國際民事訴訟法》,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

李雙元(2001)《國際私法(衝突法篇)》,武漢:武漢大學山版社。

李雙元主編(1998)《中國與國際私法統一化進程》,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李雙元主編(2000)《國際私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李浩培(1996)《國際民事程序法概論》,北京:法律出版社。

余先予主編(1998)《國際私法教程》,北京:中國財政經濟 出版社。

杜新麗主編(1999)《國際私法教學案例》,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沈涓(1999)《中國區際衝突法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姚玉如(1999)《國際私法與國際經貿》,北京:新華出版社。

章尚錦主編(2000)《國際私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莫裏斯著,李東來等譯(1990)《法律衝突法》,北京: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

黃進(1994)《國際私法與國際商事仲裁》,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黃進(1998)《中國國際私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黃進主編(1999)《國際私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董立坤(2000)《國際私法論》,北京:法律出版社。

董麗萍(1999)《澳大利亞國際私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 社。

楊賢坤主編(1992)《中外國際私法案例述評》,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楊良宜(1997)《國際商務仲裁》,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 社。

趙一民主編(2001)《國際私法案例教程》,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

趙生祥主編(1999)《國際私法學》,北京:法律出版社。

趙相林主編(1999)《國際私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 社。

趙秀文(2002)《國際商事仲裁及其適用法律研究》,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劉仁山主編(1999)《國際私法》,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劉想樹(2001)《國際私法基本問題研究》,北京:法律出版 社。

劉慧珊、盧松(1988)《外國國際私法法規選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錢驊主編(1992)《國際私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 社。

蕭永平(2002)《歐盟統一國際私法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韓德培主編(2002)《國際私法新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 社。

韓德培、李雙元(1991)《國際私法教學參考資料選編》,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Collins, L (ed.) (2000) Dicey and Morris on the Conflict of Laws, 13th edn, London: Sweet & Maxwell.

Briggs, A (2002) The Conflict of Law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相關資料

以下選列主要的國際條約和各國立法:

  1. 國際條約
    • 《海牙民事訴訟程序公約》
    • 《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送達公約》)
    •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取證公約》)
    • 《海牙承認和執行外國民商事裁判公約》
    • 《海牙撫養義務判決承認和執行公約》
    • 《海牙國際司法救助公約》
    • 《關於民商事案件管轄權及判決執行公約》(《布魯塞爾公約》)
    • 《與布魯塞爾公約並行的關於民商事裁判管轄權及裁判執行的公約》(《盧加諾公約》)
    • 《關於外國裁判域外效力的國際裁判管轄權公約》(《蒙得維的亞公約》)
    • 《布斯塔曼特法典》
    •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
    •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 《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 《歐洲國際商事仲裁公約》
    • 《美洲國家國際商事仲裁公約》
    •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
    • 《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紐約公約》)
    • 《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間投資爭議公約》
  2. 中國締結的關於民商事的雙邊司法協助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耳其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仲裁合作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加坡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摩洛哥王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關於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關於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民事、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共和國關於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希臘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3. 各國立法
    • 《日本法例》
    • 《德國民法施行法》
    • 《波蘭國際私法》
    • 《匈牙利國際私法》
    • 《法國民法典》(中文譯本,商務出版社1979年版。)
    • 《法國民法典》(中文譯本,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 《法國民事訴訟法典》(中文譯本,中國法制出版社 1999年版。)
    • 《德國民事訴訟法典》(中文譯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 《日本民事訴訟法典》(中文譯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 《英國仲裁法》(中文譯本)
    • 《美國外國主權豁免法》(英文本,Foreign Sovereign Immunies Act, FSIA。)
    • 《美國衝突法第二次重述》(中文本)
    • 《英國國家豁免法》(英文本,State Immunity Act。)
    • 《瑞士國際私法典》(英文譯本,Authoritative private translation of the official text by UMBRICHT Attorneys, Switzerland, as amended as of January 1, 2002。)
    • 歐盟立法COUNCIL REGULATION (EC) 44/2001 on jurisdiction and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2001)
    • 歐盟立法COUNCIL REGULATION (EC) 1206/2001 on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courts of the Member States in the taking of evidence in civil or commercial matters
  4. 中國立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 《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批准加入〈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的決定》
    •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關於中國法院和外國法院通過外交途徑相互委託送達法律文書若干問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關於執行〈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有關程序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美國法院未通過外交途徑直接將離婚判決書寄給我人民法院如何處理的批覆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向外國公司送達司法文書能否向其駐華代表機構送達並適用留置送達問題的批覆》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
    • 澳門《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加入〈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決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法院有權受理旅居外國的中國公民同時向兩國法院起訴的案件的批覆》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外司法協助協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調解書或者有關機構出具或確認的調解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覆》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 離婚判決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國加入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收費及審查期限問題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處理與涉外仲裁及外國仲裁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相關網址

以下選列中央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法學研究機構、法律媒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網站:

  1. 中央行政機關
  2. 司法機關
  3. 仲裁機構
  4. 法學研究機構及其他事業單位
  5. 法律媒介網站
  6. 其他法律法規網站
修讀建議

本科採用遙距學習模式,有別於一般的面授課程,要求你積極和主動地以自學形式修讀本科。公開大學會透過專為遙距課程而設的教材和導修課,幫助你逐步克服學習上遇到的困難。修讀遙距課程,最大的困難是時間上的分配,因此,你必須為本科的學習安排足夠的時間,並按照進度修讀各單元和呈交作業。具體的學習步驟,請你參考以下的建議:

  1. 詳細閱讀本指南,並按照建議的學習進度修讀本科。學科主任會安排導修課時間和作業呈交日期,你應該依時出席導修課,並準時呈交作業供導師評改。

  2. 修讀每一單元時,應詳細閱讀該單元的緒言,以掌握該單元的內容概要。每個單元的學習時間按單元內容長短而定,一般約為三周。

  3. 依照修讀單元的指示學習,包括詳細閱讀單元內文及指定教科書和指定讀物。這些學習材料內提及的理論和見解,你不必一下子全盤接受,應該結合自己的經驗和觀察,再作比較和反思。

  4. 修讀單元中設計了一些思考活動和測試題,旨在幫助你明白單元的重點,訓練你的思考和分析能力。你必須認真完成這些活動和測試題。所有測試題都會在單元最後提供答案,你應該先嘗試自行回答,然後核對答案,並找出錯誤的原因。你應該在完成所有思考活動和測試題後,才繼續研讀下去。

  5. 對於本科一些較複雜的概念和理論,初時你可能感到較難掌握。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細心重溫單元內文並作出思考,你亦可以把有問題的地方記下,在適當的時候向導師求教。

  6. 本科設有四份導師評改作業(其中最高分的三份作業成績會計算入總成績之內),你必須依期呈交。當導師發還作業時,你應該詳細閱讀導師在作業上給你的評語,檢討作業中自己所犯的錯誤。如有疑問,可與導師聯絡。

  7. 完成最後一個單元後,你應計劃把所有單元的內容好好溫習一次,為考試作準備。溫習時,除了重溫修讀單元和教科書的內容外,亦應重溫你做過的作業和導師給你的評語。

導修課

本科會有一系列的導修課,輔助你的修習。導修課共7次,每次兩小時,合共14小時。你可在導修課提出問題討論,與其他學員共同研究有關題目。你可自行決定是否出席導修課。

有關導修課的規定

導師應該準時上導修課。如果導師在導修課原定開始時間30分鐘後仍未到達課室,該節導修課可視作已取消。你應向學科主任報告,以便安排補課。

本科成績評核

各修讀單元都要求你完成活動和測試題,以幫助你自我評定是否能夠掌握課程的內容和理論。本科成績的評核,是以導師評改作業和期終考試為標準,測試你能否清晰而有條理地將在各修讀單元內所學的知識加以運用,達到評核的目的。作業與考試佔總成績比例如下:

成績評核項目 佔總成績的比例
導師評改作業 50%
期終考試 50%

在這裏必須強調,雖然你在本科所得的總分是按導師評改作業及考試得分計算出來的,但你是否取得及格的成績,並不單單取決於你所得的總分。你必須在各個評分項目中均符合及格成績的最低要求,才能獲得及格的成績級別。有關詳情,請自行參閱《學生手冊》。

導師評改作業

本科設有兩份導師評改作業,共佔總分的百分之五十。

申請延期繳交作業的規定

你必須嚴格遵守大學的繳交作業規則,這些規則在《學生手冊》中已詳細列明。如你申請延期超過7日,須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 除非發生了事前無法預計的重大事故,否則延期的申請不會受理。“工作繁忙”、“需要出差”和“預備其他學科作業或考試”等都不是可以接受的藉口,除非你能證明其處境是事前無法預計的。
  2. 你在申請延期時必須提交證明文件,以證明其申請理由。沒有證明文件的申請不會受理。
  3. 延期申請必須在繳交作業期限日或之前提出。
  4. 21日以下的延期申請由學科主任批核;超過21日者由學院院長批核。

作業寄出後,你有責任向導師查詢是否收到作業。你不能以郵件寄失作為申請延期繳交作業的理由。如果因郵遞失誤導致導師未能於期限前收到你的作業,本校概不負責。因此,你繳交的每一份作業都應影印存底。本校建議你到郵局寄遞作業時,索取一份郵遞證明書。

期終考試

本科的期終考試為筆答題,時間為三小時,佔學科總分的百分之五十。成績等級的詳細釋義見《學生手冊》。

學習進度表
單元 單元主題 學習週數
國際私法序論 3
衝突法的基本制度 4
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主體 2
涉外物權、知識產權、合同、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4
涉外婚姻家庭和涉外繼承法律關係的法律適用 3
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商事仲裁 3
  溫習 1
  合計 20週
編撰人簡介

李旺,中國政法大學學士,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碩士並修畢博士課程,現任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院客座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有國際私法、國際民事訴訟法、日本法。主要著作有《國際私法新論》、《國際訴訟競合》、《國際民事訴訟法》、《現代化與法》(共譯)及《聯合國民商事司法準則》(主編)。

網上學習系統

本科使用香港公開大學的“網上學習系統”為你提供額外支援。你可以通過“網上學習系統”閱覽修讀單元及取得與本科有關的最新資訊,也可以使用該系統和導師、學科主任及其他同學聯絡。有關“網上學習系統”的細節及使用方法,請參閱《網上學習系統用戶手冊》。

延期修業

你如果希望延遲修讀本科,應申請延期修業。有關詳情請參閱《學生手冊》第14章“入學、註冊及學籍規例”。已申請延期修業的學生,仍需繼續修讀本科並繳交必須完成的作業,直至有關申請獲校方批准為止。如在繳交作業上遇到困難,請與學科主任聯絡,以便申請延期繳交作業。獲准延期修業的學生,不得補交教務處接獲延期修業申請之前已到期的作業。

總結

由於國際交往的頻繁,國際私法愈形重要。國際私法所要處理的是涉外民商事的法律關係,使你能以處理涉外民商事案例的基本準則,去規範、調整、解決法律衝突。

最後,希望你能透過遙距學習的模式,汲取更多的相關知識和概念,享受學習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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